发布时间:2025-04-09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9 号)文件精神,桂林医科大学将开展大创计划结题验收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项目总体进度已达到结题要求的2023年立项的项目以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经项目负责人签名、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各二级学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
2.各二级学院结题验收专家组通过查阅《结题验收报告》,结合现场答辩表现进行打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认定研究成果,确定项目验收等级,汇总后上报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3.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需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1008/gxcxcy)上传《结题验收报告》和项目研究成果。
三、成绩评定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在各二级学院(系)初评的基础上,对项目结题报告及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终审,最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确定项目验收结果,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20%。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对二级学院(系)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厅。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颁发结题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网络填报:自治区级及以上项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1008/gxcxcy)开展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在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网络填报时间为3月25日-5月13日。
2.纸质版材料:项目需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国家级大创计划要求团队成员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或在区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各二级学院(系)在答辩评审结束后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交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3.电子版材料:《结题验收报告》及项目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cxcyxy@glmc.edu.cn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材料种类,各二级学院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学院名称+项目立项年份
二级学院(系)结题工作的截止日期为5月13日,请各学院(系)按时完成。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773-5360132
五、其它事项
1.项目结题严格按照《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医教〔2024〕14号)相关规定进行结题验收。
2.各项目应按期准时结题,确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经二级学院(系)项目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项目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所有项目必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3.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项目研究工作的,将予以通报;对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作品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4月8日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5.《桂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医教〔2024〕14号)
6.《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
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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