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医科大学新建1#、2#学生宿舍楼
发布者:后勤基建处 时间:2025-04-2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林医科大学新建1#、2#学生宿舍楼岩土勘察项目
预算上限控制价:131340元
项目名称:桂林医科大学新建1#、2#学生宿舍楼岩土勘察项目(含详勘和施工勘察)
概况:新建1#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869㎡,建筑面积7100㎡,新建2#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1500.5㎡,建筑面积12500㎡,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日止;
进度要求:在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和场地后20天内完成详勘并配合甲方及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所需的勘察相关资料的编制和调整,直至甲方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完成后20天内完成施工勘察并提交正式勘察报告给甲方;
合同估算价:131340元;
勘察服务期限:总服务期40天,其中详细勘察20天,施工勘察20天;
招标范围:详细勘察、施工勘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近3年来做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三、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服务内容:
1.通过书面提资及现场调查等方式,获取本建设项目勘察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等;
2.完成1#、2#宿舍楼的前期的现场详勘和后期的施工勘察,并配合甲方编制方案报审及施工图审查各阶段所需的勘察资料和报批工作,并根据甲方、主管部门、审批部门以及评审单位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勘察资料,直至审批通过。完成成果应能达到委托人主管部门备案、行政审批通过的深度要求。
3.对需要修改的负责修改,不另行增收费用。
4.审批部门批复后,因招标人需要提出修改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配合修改,不另行增收费用。
5.质量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关于建设工程勘察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程要求,符合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6.规范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
(三)成果文件要求:
成果文件包括:详勘报告全套纸质文件10份及全套电子文件1份,施工勘察报告全套纸质文件6套及全套电子文件1份。当纸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报价文件:
1.报价表(具体表格详附件2,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加盖公章);
6.企业信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报价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8.报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业务范围开展建设项目勘察业务,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业务。
2.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现行法规、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确认。
3.服务标准: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需求所有服务内容的各种费用(包含信息化工作)和后续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成果资料,经审查(施工图审查
)合格,发包人支付详细勘察服务费用的80%;完成施工勘察,并提交正式成果资料给甲方后,发包人支付施工勘察服务费用的80%,剩余20%施工勘察费用在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每次付款前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付款申请时提供与支付款项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局拨付的时间为准)
3.违约责任
(1)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或延误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5.履约担保的数额:6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从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45001635413050500589(开户名称:桂林医科大学。开户银行:建行桂林分行致和路支行。)缴纳履约担保金时间:由乙方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前,从乙方的基本帐户向甲方指定的帐户里,足额存入履约担保金,如乙方违约,则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报价原则:
1.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3.报价单位法人未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4.在满足以上要求的情况下,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其报价即为合同价,若第一名因自身原因未能合作并附函说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与排名第二、第三明单位单位谈判,同意控制价者中标。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为桂林医科大学临桂校区秋实苑3楼318办公室;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可以送达或者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科大学秋实苑3楼318,联系人:袁老师,联系方式:0773-5898326。
桂林医科大学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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